食品品质不应以加入多少种食品添加剂判定
发布时间:2018-09-07 作者:翊成网络g 点击:
市场上宣称“零添加”的食品主要分两种情况:一是允许添加而不添加;二是本来就不允许添加却依旧标注了零添加。
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规定,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防腐剂、甜味剂、着色剂、增稠剂、乳化剂等,并且使用范围和大使用量与残留量应真实、准确,不得以虚假、夸大,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、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,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对于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当含有或者使用的物质,不得在食品标签、说明书、广告上宣称“不添加”“不含有”等字样。
专家介绍说,第二种情况不规范,会对消费者造成“别家含有”的暗示。
即使是国家标准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,强调“不添加”也涉嫌误导消费者认为“食品添加剂不是好东西”。
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色、香、味等品质,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,是食品加工不可或缺的。
食品加工业越发达的地区,食品添加剂使用越多,目前我国有2000多个品种。食品品质不应以加入多少种食品添加剂判定。
专家表示,决定食品安全与营养的,不是“不含有什么”,而是“含有什么”。每种合法的添加剂都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功能,改善风味、口感或安全性,不添加意味着要牺牲掉某些品质。
例如,少了防腐剂,食物更容易变质,进而带来健康风险。尤其是不能一次性吃完的食品,如果其本身的成分不足以抑制微生物的生长,添加防腐剂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必要措施。
